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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照耀!月亮,發光!星星,閃爍!」第四日
作者:Russell Gri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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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上帝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創世記1章14–19節) 在創造週的第四天,上帝創造了太陽、月亮、行星和眾星-它們的數量有數十億之多!上帝只需命令它們出現,它們就都出現了。上帝的力量真是大而可畏! 上帝完全是為了我們的好處而創造它們。聖經上說,它們被造的目的是照亮地球;太陽在白天發光,月亮在晚上發光。它們也被用來定節令、日子和年歲。 太陽和月亮-地球特別的光源太陽是一個巨大的星球,位於我們所在的太陽系中央。它非常的巨大,如果要用地球來填滿它,需要一百萬個地球才行。它是由白熱的氫氣和氦氣所構成。太陽表面的溫度大約攝氏6000度,而其中心溫度則超過攝氏15,000,000度。(水的沸點只有攝氏100度) 太陽的能量來自於它中心不斷進行的核子反應,把氫氣變成氦氣,就好像氫彈內部所發生的情形一樣。然而,反應過程中所釋放的大部分是光和熱,以及少量有害的輻射線,(而且,這少量的輻射線也大部分被上帝第二天所創造的大氣層所阻隔了)。一切都配合得恰到好處,使生命得以在地球上持續繁衍。
造得恰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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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創造我們的太陽系時,實在是造得恰到好處!地球距離太陽約有一億五千萬公里遠(九千三百萬英哩),這樣的距離剛好可以使地球上大部分地區保持在攝氏0度到40度之間,而這樣的溫度正好是維持大多數的生命生長所必需的。如果我們離太陽再近5%,海洋就會沸騰,海水就會全部蒸發;反之,如果我們離太陽再遠5%,海水就會結冰。 地球環繞太陽的軌道幾乎是完美的圓圈。如果軌道是橢圓形(像蛋一樣),那麼當地球靠近太陽時,就會像火燃燒般的熱;當地球遠離太陽時,則會變成致命的寒冷。 如果地球自轉的速度過慢,我們的白天將會是令人無法忍受的酷熱,而夜晚則會冷得要命;如果自轉速度太快,風可能強烈到使人無法站立在空曠的地面上。此外,在這個自轉速度下,也使得每一天的白晝和黑夜長度剛好適合我們睡眠所需。 地球受到太陽和月球引力作用的影響而產生潮汐。(在海岸,當海平面上升時,我們稱之為「漲潮」;六個小時以後,海水退去,我們稱之為「退潮」。)潮汐可以清潔海岸,使氧氣(魚類呼吸所需)溶入水裡,也可以使海水不停地流動,防止腐臭。 木星這顆巨大的行星具有強大的引力,因它的位置適中,所以能拉住許多慧星和隕石,使它們遠離地球,不致於撞擊地球,造成傷亡。 上帝當然知道祂在做什麼!萬物都被祂造得恰到好處。聖經上說,祂的永能和神性藉著祂所造之物是明明可知的(羅馬書1章20節)。
為什麼上帝直到第四天才創造太陽、月亮和星星?
可能是因為上帝知道有些人會把太陽、月亮和星星當作神來崇拜,所以祂藉此讓我們明白這些東西其實並不是那麼重要。地球並不是因為太陽而形成的,星星也不能控制地球上所發生的事。上帝要我們敬拜祂,而不是敬拜祂所創造的東西。 有些人利用星星發明了占星術,他們用星位圖表來預測人類每一天即將要發生的事情。上帝禁止這樣的行為,祂要我們讀祂的話語,就是聖經,祂要我們向祂祈求智慧,而不是求教於人用想像力所發明的占星術。 返回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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