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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有內在矛盾?

創世記第二章中記錄的創造順序似乎與第一章中的矛盾,根據第二章(2:19),動物好像是在亞當之後(2:7)創造的。聖經會不會自相矛盾?

作者
翻譯:中國創造論團契 (chinesecreationscience.org)
校對:黃逸恒博士

美國航空航天局的地球觀測站/NOAA/DOD881-earth

在創造亞當之後,創造夏娃之前,創世記2章19節記有『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表面看來,這似乎在說陸棲動物和飛鳥的創造在時間上處於亞當和夏娃之間。第一章記述了亞當和夏娃都是在動物、飛鳥之後被創造的(創世記1:23-25)。但是猶太學者顯然並不認為這裡存在任何衝突。為什麼呢?因為在希伯來文中,一個動詞的準確時態是由上下文決定的。從第一章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動物和鳥都是在亞當之前被創造,所以猶太學者已經明白了在『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這句話中的『造』(創世記2:19)是曾經創造,或者已經創造。如果我們按照以下方式翻譯19節(就如一個普遍使用的英文譯本1),『耶和華神已經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這樣與創世記第一章的衝突就完全不存在了。

引起這一問題的另一個原因是將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二章視為對同一事件的兩份記載。很明顯第二章不是對創世記的「另一版本」的記述,因為第二章沒有提到天地、大氣、海洋、陸地、太陽、星星、月亮、海洋生物等的創造。第二章僅僅提到了與亞當夏娃的創造直接相關的,與他們在上帝專門預備的伊甸園中的生活直接相關的東西。第一章可以理解為上帝視角的創造,是一幅大圖畫,是對整個事件的概括。第二章更多是從人的視角出發,觀察了對人更為重要的部分。

創世記2章4節說,『創造天地的來歷(譯注:「來歷」的希伯來詞為toledoth,既世代、後代),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這標誌著與第一章的分界線。這種措辭第二次出現是在創世記5章1節,那裡說到『亞當的後代(toledoth)記在下面。當神造人的日子,是照著自己的樣式造的』。

『來歷』和『後代』均譯自希伯來文toledoth,意思是『起源』或『起源的記錄』。這個詞指出某段文字是一段記載或記錄。這個詞明顯也出現在創世記中對每一位族長的記錄的末尾2,表明這段文字是為誰而寫,或由誰而寫。在創世記中,這樣的切分出現了十次。

每一段記述的載體最初可能是一塊石版或泥版。在記述天地起源的文字中,沒有標出任何人(創世記1:1-2:4)因為這裡講的是整個宇宙,而不是某人(這裡也沒有出現亞當和夏娃的名字)。只有上帝知道創造的事件,所以上帝需要將這個過程啟示給人,有可能是給亞當,由他記錄。摩西作為創世記的『作者』,對某些部分做了彙編,在聖靈的默示下進行注釋。Toledoth標出摩西使用的史料來源。只有明白這點才能明白創世記的史實性,及其作為目擊見證的歷史地位,這與很多聖經學院現今依然教導的『底本假說(JEDP)』恰恰相反。[編者注:對這個錯誤的、敵基督教理論的反駁,請參見:創世記真由摩西所寫?。]

創世記2章4節5章1節toledoth文字的差別可以確認第一章是一個概括,記錄了『天地』(2:4)的起源——而第二章是關於亞當和夏娃的,詳細地記錄了亞當、夏娃的創造(5:1-2)。2章4節的措辭也說明側重點的變化:經文的第一部分強調『天地』而經文後半部分的則是『地和天』(譯注:在中文譯本中沒有體現詞序的變化)。學者認為經文頭半部分很可能是出現在一塊關於宇宙起源的泥版或是石版的末尾,經文的後半段則是下一塊專門記錄亞當夏娃的泥版(創世記2:4b-5:1a)的開頭。

讓我們將這個理解用在另一個有異議的部分:有些人認為創世記2章5節中的草木菜蔬和第9節中的樹是一個問題。我們已經明白創世記第二章著重記錄與亞當夏娃相關的事情,而不是整個創造。要明白創世記第二章中的草木菜蔬是指『野地上』的(對比創世記1:12),它們需要人的照料(2:5耕地)。這些明顯是指培養的植物,而不是普遍意義上的植物。同樣,樹(2:9)也僅僅是種在園子裡的樹。

創世記的寫作與許多歷史記載相似,首先是一段對事件的概括或總結,以此引出最重要的事件,接下來是詳細敘述,詳述的開頭又對相關事件加以複述並添加一些細節。創世記第一章的『整體圖像』明顯著重於事件的順序,這些事件都是按照時間順序記錄的,按照第一日、第二日、有早上,有晚上等。創世記第二章的側重點則不在於時間順序。因為是複述,所以事件不一定按照時間順序,敘述順序會為了突出重點而有所調整。比如說,動物是19節中提及的,在創造亞當之後,因為亞當是在被創造後才被領到動物面前,並不是說動物的創造是在亞當之後。

因此,創世記的第一第二章不是對創世的兩份自相矛盾的記載。第一章是整體概述,第二章是對亞當和夏娃及第六個創造日的詳細記述。

然而,對這段經文的權威解釋應該屬於主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19章4-5節,關於婚姻的論題,主說道:『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請注意,在這同一句話中,耶穌指著創世記第一章27後:「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和創世記第二章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他將兩章的內容如此結合使用,明顯沒有將這兩章當成獨立的、自相矛盾的記錄。

參考文獻及註解

  1. NIV版本。  回上一頁
  2. Charles Taylor, Who wrote Genesis? Are the toledoths colophons? Journal of Creation 8(2):204–211, 1994. 回上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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